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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4-05-30 17:33:15 打印 字号: | |

 

 

蒙古自治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48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接受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依法接受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其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决定和部署全区法院工作任务,并指导、督促、检查法院工作任务的执行。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他应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3、依法开庭审理全部死刑二审案件并报最高法院核准。

4、依法复核死刑、死缓案件,承办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5、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

6、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监督指导自治区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依法落实信访工作新机制,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力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9、依法行使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妥善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10、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组织、指导自治区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11、负责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政治思想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自治区党委和盟市,做好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机构编制工作。

12、管理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两庭”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

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4、管理自治区人民法院所属和直属单位。

15、承办其他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内设26个庭处室。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两个,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直属单位5个,即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包头铁路运输法院、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

二、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121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180.1万元,预算支出121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经费;项目支出5658万元,其中安排专项业务费4231万元,用于刑事、民商事、行政、死刑二审案、赔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支出;安排专项资金1427万元,用于人民法院执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刑诉法改革和全区法官服装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中,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非“三公”经费64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3万元,公务接待费80.5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按照《预算法》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工作体制,经费主要来源公共预算拨款。

具体预算安排情况详见下表:

 

 

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支出项目(性质)

预算数

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补助)

12,180.10

一、基本支出

6,522.10

一、一般公共服务

0.00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

11,780.10

    工资福利支出

3,791.00

二、外交

0.0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40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10.10

三、国防

0.00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21.00

四、公共安全

10,896.70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0.00

二、项目支出

5,658.00

五、教育

0.0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专项业务费

4,231.00

六、科学技术

0.00

五、其他收入

0.00

    专项资金支出

1,427.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0.00

六、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810.40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00

十、节能环保

0.00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0.00

十二、农林水事务

0.00

十三、交通运输

0.00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0.00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3.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0.00

二十一、预备费

0.00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0.00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12,180.10

本年支出合计

12,180.10

本年支出合计

12,180.10

七、转移性收入

0.00

四、上缴上级支出

0.00

结转下年

0.00

    上级单位补助收入

0.0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六、结转下年

0.00

八、上年结转

0.00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收入总计

12,180.10

支出总计

12,180.10

支出总计

12,180.10

 

 

 

2014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2

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补助)

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债务资金
(银行贷款)

转移性收入

上年结转

用事业
基金弥补
收支差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财政拨款
(补助)
小计

公共财政
拨 款
(补助)

纳入预算
管理的
非税收入

合计

上级单位
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2,180.10

12,180.10

11,780.10

40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4,843.30

4,843.30

4,843.30

2040503

      机关服务

160.30

160.30

160.30

2040504

      案件审判

3,736.00

3,736.00

3,336.00

40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157.10

2,157.10

2,157.1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759.80

759.80

759.8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0.60

40.60

40.60

2080801

      死亡抚恤

10.00

10.00

1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73.00

473.00

473.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不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4年度支出预算表(资金来源)

 

 

 

 

 

 

 

 

 

 

 

 

 

 

公开03

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

支出

合计

上年

结转

用事业
基金弥补
收支差额

财政拨款(补助)

纳入

专户

管理

的教

育收

费收入

事业

单位
经营

收入

其他

收入

债务

资金
(银行

款)

转移性收入

科目
编码

科目
名称

财政拨款
(补助)
小 计

公共财政
拨 款
(补助)

纳入

预算

管理

的非

税收

合计

上级

单位

补助

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2,180.10

12,180.10

11,780.10

40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4,843.30

4,843.30

4,843.30

2040503

      机关服务

160.30

160.30

160.30

2040504

      案件审判

3,736.00

3,736.00

3,336.00

40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157.10

2,157.10

2,157.1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759.80

759.80

759.8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0.60

40.60

40.60

2080801

      死亡抚恤

10.00

10.00

1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73.00

473.00

473.00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不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度支出预算表(支出项目)

 

 

 

 

 

 

 

公开04

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1

2

3

4

5

6

 

12,180.10

6,522.10

5,658.00

2040501

      行政运行

4,843.30

4,843.30

0.00

2040503

      机关服务

160.30

160.30

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3,736.00

0.00

3,736.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157.10

235.10

1,922.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759.80

759.8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0.60

40.60

2080801

      死亡抚恤

10.00

1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73.00

473.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均不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公开05

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与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表相一致。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公开06 

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 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646.50

27.00

539.00

76.00

463.00

80.50

 

 

 

 

 

 

 

 

 

 

 

 

 

 

 

 

 

 

0.00

 

 

 

 

 

注:“20xx年度预算数”指“三公”经费当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与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相一致。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服务: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六)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责任编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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