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院机关内外部监督机制,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5月29日,自治区高院召开社会特约廉政监督员和机关廉政监察员座谈会,向新聘任的15名廉政监督员和法院内部选聘的22名廉政监察员颁发聘书,37名廉政监督员和监察员正式上岗。
内蒙古高院2011年至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廉政监察员和廉政监督员工作情况作了介绍,政治部张凤喜主任宣读了聘请廉政监督员、调整和增补廉政监察员的决定。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始终站在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法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好反腐倡廉工作各级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并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腐败案件,严厉惩处违法违纪人员。要强化制度建设,抓好警示教育不放松,切实建立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社会特约廉政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拓宽工作渠道,强化工作监督,通过召开会议、开展明察暗访、旁听庭审等方式,不断提高廉政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