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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李秉军
  发布时间:2014-06-10 16:50:37 打印 字号: | |

李秉军,男,汉族,1966年12月生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喀喇沁旗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现任喀喇沁旗王爷府法庭副庭长。2007年以来,先后三次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记三等功一次;2009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优秀法官”;201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办案标兵”。2012年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无私奉献 爱庭如家。李秉军参加工作20多年来,大部分时间都是工作在基层法庭,2006年任王爷府法庭副庭长并主持工作。当时的王爷府法庭刚刚新建完工,除了孤零零的两层楼之外,什么都没有,而且法庭只有3个人,除了李秉军,其他两个人是书记员,他对两位书记员说:“以后咱们在法庭的时间比在家的时间都长,法庭就是咱的第二个家,是家就得有个家的样子”,于是他们3人开始在法庭院子四周种花、种草、种树,而且还开辟出一个小菜园,每年夏天法庭就像一个大花园特别漂亮,看着这满园绿色,李秉军他们每天心情都很愉快,王爷府法庭也成为各级领导视察法院的一个样板法庭。

扎根基层 视百姓为亲人。李秉军不仅身在基层,而且心也深深地扎在基层,他把法庭当作自己的家,把辖区百姓当作自己的亲人。王爷府法庭辖区是农业大镇,近年来农业种植合同纠纷不断,有因为种子质量不好导致农民损失的,也有因为市场行情把握不准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哪种纠纷,李秉军都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去解决问题。2012年5月,他审结了45件种植合同纠纷案,虽然45位村民得到了赔偿都很满意,但是李秉军却想得更多,他考虑的是如何才能让这样的情况不再发生。他及时向镇政府和村委会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村委会组织村民进行种植管理技术方面培训,引导村民科学种植。同时,他还亲自对村委会的相关人员在种植合同签订方面给予法律指导,打那以后类似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过。

爱岗敬业 忘我工作。王爷府法庭虽然只有李秉军这一个法官,但却是喀喇沁旗法院受理案件数最多的法庭。仅管李秉军不断提高审判效率,也必须经常牺牲节假日才能完成工作,到王爷府法庭工作后就从没有过午休。他每年审结的案件都在450件以上,平均一个工作日审结两起,是喀喇沁旗法院近年来办案最多的法官,他审理的案件调解率达87%,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错案、没有上访申诉案件,息诉服判率100%,裁判文书合格率100%。

清正廉洁 以身作则。在他的带领下,王爷府法庭全体人员都严于律已,热情为当地百姓服务却从不收受当事人的宴请和礼物,成为喀喇沁旗法院一面响当当的旗帜。

李秉军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他立足于自己平凡的岗位,从不叫苦,从不叫累,以全心奉献诠释法官内涵,把公正和效率担上臂肩,以自己特有调解手段化解矛盾,以自己刚毅的臂膀创造一份和谐。这就是新时期,一个立足于平凡岗位,做出点滴成绩的基层人民法官。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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