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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王旭军
  发布时间:2014-06-10 16:54:47 打印 字号: | |

王旭军,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1996年被评为优秀青年,1998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年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01年被评为优秀党员,2002年获全区法官论坛一等奖,2003年——2005年被连续评为先进个人,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三等功,2007年被英国伦敦大学评为优秀留学生,2008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精英法官”人才库,2009年入选“百名法学家讲师团”,2010年入选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被自治区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2012年入选“全国法院讲师团”。《中国审判》2012年第2期,最高人民法院《政工通讯》《人民法院报》《内蒙古法学研究》《内蒙古法制报》分别报道了他的突出事迹。

 一、公正执法 铸就“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名单。在这53位专家中,王旭军是最青年的,学历是最高的(博士后),审理的案件是最多的,学术成果是最丰硕的,是全国少数民族的唯一、是内蒙古的唯一、是华北省区的唯一。十几年来,他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审理了上千起诉讼案件。经过他审理的案件却无一差错,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审结率达到100%。值得一提的是,草原上长大的他,熟练的蒙语、达斡尔语成为他审判职业中又一独特的优势。他承担了大量的蒙语及达斡尔语诉讼案件,极大地方便了少数民族群众诉讼。

二、海外求学 心系草原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与英国宪政事务部(Department of Constitution Affair)联合从中国遴选6名法官赴英国留学,作为中国未来司法改革的领军人才。经过激烈的角逐,他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脱颖而出,被英国伦敦大学(University of London)录取,成为全国五个少数民族地区中唯一入选的法官。由于他丰富的学术背景,被著名的剑桥大学邀请参加了“中国论坛”,并用英文向大会做了“中国审判理念发展”的主题发言,引起与会各国代表的共鸣。之后他又被派往英国皇家高等法院直接参与审判工作,会同高等法院的大法官Michel.John审理了多起诉讼案件。他还受到了现任国际法院院长罗莎琳-希金斯(Rosalyn),英国司法大臣杰克-斯特劳(Jack Straw)的亲切会见。

三、孜孜以求 成就内蒙古法学领域带头人

他先后出版个人专著《法治视野下的行政诉讼》《不动产登记司法审查》;从2002年——2011年连续10届获全国法院学术征文二、三等奖,这是全国法院系统最高的学术论坛,而他是这个论坛中全国获奖最多的法官。同时还荣获其他省部级一等奖2项;区域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自治区级一等奖6项,二等奖7项,完成部级课题8项,并有近百篇学术论文发表于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由于他在理论和实务中的卓越表现,他被聘为全国法院讲师团成员,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硕士生导师,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内蒙古检察官学院客座教授。他同时还兼任内蒙古《保险法》研究会副会长,内蒙古民法研究会副理事长,内蒙古法学会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

四、开拓创新 勇当司法改革先锋

2009年初,他被任命为立案二庭副庭长,从事信访工作,一干就是三年。组织开展了“迎国庆百日攻坚”等多次专项活动,制定了“矛盾排查”、“终结机制”等规章制度,创办了信访专刊。2010年5月,被任命为立案一庭副庭长,主抓全区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使全区法院窗口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受到最高法院的通报表扬。2011年,他主张并推行的涉诉信访通报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在全国法院推广。立案一庭还被评为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和全区政法系统涉法涉诉信访先进集体。他被任命为行政审判庭庭长后,积极创新行政审判方式;全面推进行政审判绩效考核;大力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积极争创“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系统成为示范的典型,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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