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高院党组按照党中央、最高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深入总结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成果,认真履行对下指导职责。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把两批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有机整体,坚持上下联动、前后衔接,推进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制定的整改措施、规章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以此检验第一批活动的成效。全区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当地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一、制定了内容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使教育实践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全区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当地党委对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科学谋划。目前,全区各中院和基层法院全部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工作时限、责任分工做了明确要求,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理清了脉络,指明了方向。
包头市中院在方案中分别明确了院机关、院领导班子、中层领导、普通党员干部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使各个层面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上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兴安盟中院在方案提出以“大调研”的方式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强调突出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函来函往”式的重复征求意见,做到既了解真实情况,又不给基层增加负担。通辽市中院制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完善了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流转、学习、考勤和纪律制度,规范了工作开展。巴彦淖尔市中院在方案中查摆了两级法院部分干警在“四风”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逐项确定了整改的方向和目标。
二、建立了全区法院领导班子基层联系点,不断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
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治区高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确立了基层联系点。全年高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先后57次专门深入联系点,指导下级法院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2014年2月,自治区高院对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制定了《全区法院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对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联系工作的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呼和浩特市中院每个院领导确定了1-2个基层法院为联系点,党组书记在联系基层法院同时,还确定了乡镇作为重点调研点。赤峰市中院在方案中要求院领导在做好联系点法院工作督导的同时,还要关注分管业务线条的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不断加强跟进指导。阿拉善盟中院院领导在联系点工作中注重纵深发展,将联系点工作延伸到了人民法庭,把督促指导工作做到基层一线前沿。
按照自治区高院党组的要求,自治区高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继续联系各中基层法院,对联系点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各中院院领导也于近期分批次深入联系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深入结合地区法院工作实际,努力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2014年2月,全区各中院和基层法院全部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区各级法院在认真完成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动作的同时,深入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找准载体,突出特色,认真选好自选动作,分层次、多角度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呼伦贝尔市中院召开了全市13个基层法院院长征求意见会,面对面深入交流,广泛听取意见。锡林郭勒盟中院要求全盟法院把活动成果集中体现在司法作风转变和案件质量提升上,坚决扫除法院工作中的“四风”问题。乌兰察布市中院从“党的群众路线是什么”“党的群众路线做什么”“党的群众路线怎么做”三个方面入手,开展广泛地学习讨论。鄂尔多斯市中院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对群众路线每一阶段都印发了详细的工作安排和工作简图,以精细化的管理促进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乌海市中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司法特点和审判规律,要求全市法院做到“四个深入、六个突出”。
四、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纳入全区法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严格督促全区各级法院按照程序步骤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自治区高院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4年全区中基层法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中,将活动的各项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做了明确考评要求,以统一的标准对全区中基层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考核。考核办法本着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对照检查、落实整改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活动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保障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总的来看,全区各中院和基层法院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呈现出开局良好,扎实推进的良好态势。自治区高院将按照最高院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不断加强对下督促指导,努力带领全区各级法院共同完成好这一重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