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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与经济管理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6-23 11:46:50 打印 字号: | |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全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六必访”要求,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将活动的着力点放在转作风、促工作上。


7月17上午,自治区高院组织召开了与自治区经济管理部门座谈会,征求各单位对高院机关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的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见建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科技厅、国资委、经信委、住建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工商联等15个部门的负责人或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在呼市的高院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各部门代表对高院机关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给予了充分肯定,围绕人民法院工作更好的服务“8337”发展思路,为经济转型、企业改革、城镇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关注金融、涉外、保险、股权、资源等方面的案件提出了建议,同时对人民法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提出的中肯意见。


7月17日下午,自治区高院组织召开了与部分在呼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等13名代表委员和自治区高院在呼市的院领导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围绕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改进窗口服务、提升法官素质、保障法官依法公正裁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自治区高院感谢各部门、各位代表委员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他表示,座谈会上各部门、各位代表委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对高院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很大帮助,使高院党组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目标与方向,高院党组将在会后对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逐条认真研究,尽可能把这些意见建议体现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去,能改的立即整改,暂时存在困难的也要逐步研究解决,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高院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随时提出意见建议,帮助高院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抓实。


 
责任编辑: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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