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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55名农民工追酬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4-07-11 11:50:48 打印 字号: | |

为55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来到包头市青山区特铸有限公司厂区,经过两天一夜的清点、搬运,共查封粗制钢坯1000余块,累计800余吨。

案件申请执行人周宏伟等55名工人,曾长期在青山区特铸有限公司上班。2012年3月,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濒临倒闭,他们因此失业。经青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该厂应向他们支付工资及社保金总计130余万元,但一直未履行仲裁裁决,周宏伟等55人向青山区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法院积极协调,对55名工人给予法律援助,同时启动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缓减农民工们的执行费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法院多方查找被执行企业的财产线索,依法向企业法定代表人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

直至今年6月,该企业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防止企业隐匿转移财产,法院执行局决定立即展开强制执行专项行动。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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