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麟书和干警将桌子、椅子摆放好后,把国徽和写着“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的横幅小心翼翼地挂在了墙上,一个简易法庭就成型了。
6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董家营村村民民间借贷纠纷案定在下午3点钟开庭。不到2点,担任审判长的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法官郝麟书就带着干警到了县城外10多公里处的董家营村村委会。
“这次纠纷案的当事人都说农活忙,我们就将案件的庭审开到村委会,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让大家近距离接触庭审,知法懂法更会用法。”忙里偷闲的郝麟书说。
“大家不要说话,请把手机关掉。”没有法槌敲响,庭审就这样开始了。庭审中,原、被告分别进行了陈述。 庭审气氛有些紧张,双方在辩论中几次情绪激动,并屡次插话,郝麟书不时提醒,控制着庭审节奏。
庭审没有当庭宣判。“我的案件能够得到法院的重视,很高兴。法庭上,审判长已经让我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庭后还让被告和我进行和解,我一定会配合法院妥善解决纠纷的。”庭审结束后,原告很满意。
郝麟书还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答疑,庭审现场又成了一个普及法律、以案说法的讲堂。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托克托县法院主动延伸法律服务,大力开展“司法为民、巡回审判”活动。截至目前,该院共巡回审理案件230件,上门立案28件,上门送达诉讼材料52次。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党政领导和人民调解员参与巡回审判,巡回审判案件调撤率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