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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急需就是命令”
  发布时间:2014-11-11 15:40:58 打印 字号: | |
  • 巡回审判车冒雪进山村。
  • 病榻上开庭。
  • 当庭履行赔偿协议。
  • 当事人亲属流下感动的泪水。

日前,革命老区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迎来今年第一场雪。

群众急需就是命令,原定审判计划不变!武川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志刚带领法官、书记员和人民陪审员顶风冒雪驱车50公里,来到哈乐镇义兴元村,在当事人病榻前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去年625日,原告刘俊平醉酒、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沿S104公路逆行,与被告王永红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刘俊平一级伤残,完全依赖护理。交警部门认定:原告刘俊平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永红负次要责任。

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但由于原告刘俊平特殊的情况而变得特别。刘俊平上有八十高龄老父,下有上学的孩子,妻子离家出走多年,家庭生活困难。法院考虑到刘俊平已没有经济能力继续治疗,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情势,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快审、快执这一案件。庭审前,经多次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先行赔付12万元;被告王永红也同意赔偿3万元和轿车一辆。在这次特殊的庭审中,法官当庭将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的12万元和法官自发捐款2000元一并交到刘俊平老父亲的手中。老人激动得泣不成声,一个劲儿地称赞:人民法院好、人民法官亲……”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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