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出台规定,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以维护人民法院和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规定包括不准在执行公务时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不准参加赌博活动,不准向当事人要求报销各种费用等。为保证规定的执行,新城法院对违反者,情节较轻的将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将予以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此外,在追究违纪人员责任的同时,还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相应责任。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出台规定,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以维护人民法院和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规定包括不准在执行公务时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不准参加赌博活动,不准向当事人要求报销各种费用等。为保证规定的执行,新城法院对违反者,情节较轻的将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将予以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此外,在追究违纪人员责任的同时,还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