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东1992年毕业后分配到乌达区人民法院苏海图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庭庭长、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他始终尽职尽责、兢兢业业,扎根于最远矿区法庭工作长达14年之久,用自己特有的耐心和细心,将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传递。多年来,刘晓东所结案件都能做到案结事了,无差错和超审限案件。由于出色的工作业绩,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3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优秀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刘晓东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矢志不渝的信念,恪守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平凡法官人生的理想。他所在的法庭处理的多是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婚姻家庭案件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为了做到每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凭着一股年轻人的锐气,骑着自行车跑遍了辖区的每个角落,实地了解情况。在处理案件中,他尽其所能地做调解工作,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进行调查,用群众明白的语言辨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矛盾,使当事人赢得开心,输得口服,赢得了辖区百姓和企业的好评。他个人和所负责的庭室所审结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引发上访信访。
他常年担任着辖区的法律宣传员,经常到辖区单位进行法律宣讲,组织群众进行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以及医疗损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学习,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3年,乌达区法院在辖区成立了社区法官工作室,刘晓东在繁重的工作中又肩负起两个社区的社区法官工作任务,并成功调解了多起涉及社区业主的案件。乌达区爱民社区一个楼道的下水道出现较大问题,经过社区多次调解未果,案件到了社区法官的案头,刘晓东在对问题出现的可能性进行了理智分析和判断以后认为,该楼房交付居住长达5年,已过保修期,但不排除下水管道存在建筑垃圾的因素。因此,刘晓东多次组织业主、物业以及建筑方进行多方协调、多方筹资,最终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这些便民措施实施和细致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好评,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用过硬的法律知识指导审判工作
“当事人可以是法盲,但法官一定不能是法盲”,这是刘晓东经常说的一句话。他总是率先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夯实自己的法律知识,更好地指导业务工作,被同事称为“法律活字典”。民一庭是乌达区法院案件数量最多、疑难复杂案件最多、加班加点最多的庭室。2006年他受命担纲民一庭庭长,每年600多案件的质量把关重任压在肩头,虽然纷繁复杂,但他却乐于接受挑战。除组织庭审、合议案件、修改文书、参加审委会案件的讨论外,他个人每年承办案件上百件,调撤率均在80%以上。此外,他积极主动承担发回重审案件、群体性案件以及其他复杂案件的审理。2010年滨海小区近200名业主与开发商因物业问题发生纠纷,经过刘晓东多次多方面做调解工作,大部分案件均已调解或撤诉,少部分案件判决后也已息诉。2011年,瑞丽新村28户业主因楼房质量问题状告开发商要求退房,刘晓东多次找开发商言明利害关系,以最快速度组织了相关部门对房屋进行评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开发商以房易房,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业主的利益,使得多年的信访案件得以解决。
他深知,法院作为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廉洁公正的判决才能带给当事人公平和正义。不止一次,当事人将装钱的信封袋放到他的办公桌上就走,他总是及时将钱交到纪检部门,他也不知道拒绝了多少次的请客、说情,正是他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不讲索取的忘我付出,赢得众多好评。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业绩,但他所追求的是争议和纠纷被一个个地平息,老百姓满意而归,社会秩序安宁和谐……一直保持的零上访,是刘晓东二十多年审判生涯的完美、亮丽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