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编印的数千册蒙古文版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2013年修订)发放到全区各个基层法院和边远牧区,为广大蒙古族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提供资料和规范,为蒙汉双语法官使用蒙古语法律术语司法提供准确的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19个边境旗县,人口150余万,占自治区总人口的7.9%。由于这些边远牧区的蒙古族群众不懂汉语,只能用蒙古语参加诉讼,当地法官也必须用蒙古语审理案件或配备蒙古语翻译人员。当前,内蒙古各级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矛盾,特别是蒙汉双语法官十分短缺,全区500余名蒙汉双语法官在蒙语办案中常常面临准确引用新颁布法律术语难的问题。由于市场上缺少蒙文法律汇编、司法解释等书籍,一些双语法官自行翻译的法律术语有时存在一定误差。内蒙古高院为保障全区蒙古族群众诉讼权利,提高蒙汉双语法官办案质效,专门组织翻译力量,将两部法律翻译成蒙古文版,统一规范了蒙语法律条文和法律名词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