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司法改革、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座谈会和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研讨会精神,总结部署全区法院司法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认真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最高法院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把司法改革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把顶层设计与试点经验相结合,积极推进和全面完成司法改革、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任务,满足人民群众期待,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明确各级法院和各个部门的任务,拉出具体工作清单,明确目标任务,有针对性攻坚克难。要切实落实责任,一把手负总责,专项领导小组具体抓,组织精兵强将通过积极有效的行动把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法院都要建立工作台账,高院司改办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掌握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搞好上报下达。要在推进工作的进程中,注意学习其他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学会借鉴运用,搞好协调结合,把好的经验做法植根于内蒙古土壤,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要强化对下指导工作,高院指导中院,中院指导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一级抓一级,上下同心,上下协力,确保司法改革工作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