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构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既节约了审判资源、减轻了审判压力,又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讼累。
解决借贷纠纷的快车道
2014年,叶某、董某在农商银行借款125万元,借款合同中约定在当年8月至2016年7月间分批次将借款还清,杜某和白某以自己的商铺进行抵押担保。当年第一个还款日到来时,银行向叶某、董某催收贷款,叶某、董某先是推三阻四,后来干脆外出躲债。根据借款合同,农商行要求杜某、白某两个担保人清偿贷款及利息,但遭到了杜某、白某的拒绝。2015年,农商行工作人员到法院起诉,当听到人民调解室又快又不收费,便同意接受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员贾振海受案后,积极联系当事人进行双方调解,现场对杜某和白某进行法律关系释明。杜某和白某明白所负的法律责任后,当场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决定代叶某、董某清偿贷款,一起借贷纠纷在几十分钟内就调解完毕。
元宝山区法院人民调解室处理这样的借贷纠纷有很多。今年初至今,调解室已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44件,占收案数的42%。对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由于调解效率较高,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化解物业矛盾的润滑剂
近日,惠宁小区的刘某、艾某等5人与物业公司闹矛盾,物业公司以这几个人不及时交纳物业费诉到法院。人民调解员杨子发对物业调解有一套,及时与刘某等几名业主取得联系,倾听他们不交物业费的原由,并归纳整理出几条意见,要求物业公司针对问题改进服务。
据了解,每次调解前,杨子发都要把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义务职责宣读一遍。经过讲解,业主基本都能心平气和地走出调解室,因为他心里知道了什么是物业公司的事,什么不归物业公司管。而物业公司则通过这个平台,更加清楚地了解业主的心声,认识到自身的不足。
“业主因忙于工作,缺乏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加之业主委员会没能发挥应有作用,导致双方因沟通互动不畅产生了矛盾。此时,人民调解室就成了物业矛盾的润滑剂。今年初至今,调解室已经调解物业纠纷85起,约占调处纠纷总数的24%。”杨子发说。
推动审判工作的好帮手
春耕时节,王某、刘某和张某等几位元宝山镇的农民为玉米款迟迟没到位来到了人民调解室,要求宁某给付欠款。
原来,宁某在2014年购买了王某等5人的玉米,而宁某在拉走玉米后,玉米款却迟迟没到位。眼下王某等几人春耕急等用钱,而宁某说要再等几天。
杨子发了解情况后,知道农时不等人,立即联系宁某。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宁某决定马上回家筹钱。
元宝山区法院人民调解室除了借贷纠纷、物业纠纷,还经常调解医疗纠纷、劳务合同等,由于不收费、效率高,很受当事人欢迎。据统计,调解室2014年为该院分流案件约628件,结案标的额约1.21亿元,成为审判工作名副其实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