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法院辖区是少数民族边境旗,为妥善审理民事纠纷,促进边疆和谐稳定,该院通过积极探索,逐步总结出了一些适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的审判经验,也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摸索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双语审判。由于辖区群众主要使用汉语和蒙古语,审判工作中,全面开展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庭审活动,推出一系列措施方便蒙古族当事人参与诉讼,切实保障他们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开展巡回审判。把巡回审判法庭进一步向农牧民群众家门口推进,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创造便利条件。一般案件就地审理,及时调处,影响较大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则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主动邀请纠纷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领导、人民调解员和群众旁听庭审,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
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双语法官短缺。依法保障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权利,不仅要求法官既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又要熟练掌握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而且各种裁判、诉讼文书等又必须用蒙、汉两种文字进行制作。目前,法院双语法官、书记员短缺,而且存在着年轻双语法官补充不足、双语法官断档的问题。
物质保障不足限制巡回审判功能发挥。巡回审判离不开有力的物质保障,物质保障指的是开展巡回审判应具备的最基本物质条件,如巡回审判车辆、场所、桌椅等,这些物质条件,有的可由法院自行解决,有的则依赖基层组织协助解决,如落实巡回审判场所、配备审判桌椅等。如果这些物质条件得不到满足,巡回审判工作将受影响。
具有地区特点的纠纷案件审理难度大。由于牧区婚姻家庭存在因生产、生活中夫妻不合引发的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系与公婆或岳父母共同生活,双方对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无从划分,牛羊、草场价值、数量的分割且无法举证,给审理裁判带来很大难度。还有草场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由于历史原因等因素,遗留下草场、土地界限不清、登记不明等问题,造成承包经营权归属难以确认。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建议
加强双语审判队伍建设。充实双语审判人员,民族地区政法机关各类选拔和考录中,应适当增加少数民族双语法律人才的招录。加强双语法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双语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
加强调研指导工作。应积极开展民事审判疑难问题的调研工作,对审判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提出的疑难困惑及时收集归纳,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指导性意见,推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