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报告精炼、干脆,客观、具体,与纪检部门配合推出了一批好的典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收效显著。 有几点比较深刻的感触。第一是法院立案审查制改为登记制,是一大进步;第二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效明显;第三是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抓得准、抓得好;第四是司法为民理念提升;第五是人大的主体意识继续增强。
建议规定行政案件中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上级党委、人大应作出规定。增加陪审员的数量。在基层,案多人少的矛盾很突出,人才流失严重,能否适当降低对基层法官的条件要求。加大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提高社会法制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