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接受采访,就内蒙古法院工作进行了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旗委副书记、旗长索曙辉:
近年来,内蒙古高院坚持联络工作普遍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扩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工作的覆盖面,主动接受监督,并在拓宽联络机制、创新形式、改进方法、丰富内容上下足狠功夫、长功夫、细功夫。去年,在认真落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三个全覆盖”的基础上,努力拓展联络广度和深度,除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座谈及观摩巡回审判、诉讼保全等传统联络形式外,将列席重要会议、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视察法院基层建设等列入联络计划,确保实现每位代表委员全年至少参加一次法院组织的监督联络活动。去年内蒙古高院共组织代表委员活动15次,参与活动的代表委员达170人,同比分别上升150%和183%;寄送材料2612份,发放征求意见表437份。
法院系统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公正司法,公信力得到很大的提升。特别是司法工作动态总是能第一时间出现在人大代表的微信或短信中,这样的做法很好地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觉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同时,注重用现代网络新媒体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使法院工作亮点及时成为代表委员的“新闻美餐”,这将有力地推动联络工作与人民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有利于促进代表委员为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李春龙:内蒙古法院特别重视服务大局,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全区法院服务保障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指导意见》,积极化解涉“两重”矛盾纠纷,强化“一把手”责任。二是调遣精兵强将,全力服务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为工程顺利推进排除障碍。三是积极完善应对经济下行的司法措施,全区法院召开与经济管理部门的座谈会120场,出台《关于强化司法职能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等7个指导性文件,开展维护农村金融债权等专项活动,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副主委、集宁市委主委,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集宁一中校长李一飞:
自治区高院为基层法院办了不少实事。去年区高院在自治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为84个基层法院配备智能化巡回审判车,服务群众能力明显增强;围绕提升一审案件质量,及时制定9个指导性文件,由专家型法官带队对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指导基层法院提升审判质效;加强“两庭”建设,区高院督查组多次深入基层帮助协调解决法庭选址、配套资金等问题,确保44个人民法庭项目顺利开工;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投入专项资金用于信息技术升级改造,提升各级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赤峰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推广站站长汪耳琪:
近年来,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在逐年提高,从中反映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心是在不断提升的,这与全国法院持续推进法治化进程的极大努力分不开。我建议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解决中、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法官员额制的推行,把顶层设计做好,充分考虑地区差异。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力度尤其是农村牧区的普法宣传力度,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微信、微博等技术手段,宣传法院系统的模范人物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国人大代表、乌拉特中旗水果玉米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马瑞强:
我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十分关注。去年全区法院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增设门槛等现象。通过建立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及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区法院全部建成功能齐全的诉讼服务中心,强化便民利民手段。法院全年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1705万元,对756名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285万元。还有效化解信访案件,全年共接访19125人次,91.4%的问题得到解决,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