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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立案一庭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
  发布时间:2016-04-14 13:18:38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国青年文明号”授牌仪式,向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高院立案一庭立案信访窗口颁发奖章。这是目前内蒙古法院系统唯一一个获得此项荣誉的先进集体。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立案信访窗口成立于2010年,现有工作人员十名,是清一色的女干警,平均年龄三十岁,主要负责全院的立案审查、诉讼费核算、司法救助审批、上诉案件移送、信访接待等多项工作。每年要接待来诉来访群众8000多人,完成各种类型案件立案约3000件,调取卷宗千余册。

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开始实行,受理案件数量上升近30%,在没有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干警们加班加点,确保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因工作业绩突出,立案大厅,2010年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单位称号;2012年,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被自治区妇联评为“自治区巾帼文明岗”,被自治区维稳办评为“全区维稳工作先进集体”,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13年,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全区十佳文明服务窗口”,被自治区政法委授予“全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工作小组的干警也先后有4人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工作者、一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责任编辑:芦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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