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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录用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引导员、导诉员)
  发布时间:2016-04-14 17:29:07 打印 字号: | |

根据《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考生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现对拟录用合同制工作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职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1

电话咨询员(汉)

赵瑾

20160000001

2

电话咨询员(汉)

于婷

20160000017

3

电话咨询员(汉)

郭慧敏

20160000020

4

电话咨询员(汉)

敖登高娃

20160000033

5

电话咨询员(汉)

高丽琴

20160000039

6

电话咨询员(汉)

张佩

201600000049

7

导诉员

刘阳

20160000051

8

导诉员

单海波

20160000065

9

电话咨询员(蒙汉兼通)

希力宝乐尔

20160000081

10

电话咨询员(蒙汉兼通)

哈日根娜

20160000082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人事处反映。

受理电话:0471-6986616

公示时间:2016414日至418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政治部

   2016414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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