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北朝民歌《敕勒歌》所描绘的敕勒川草原就在今天的土默特右旗。该旗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牢固树立管理出质效的理念,全院干警执着提升审判质效,获得了一系列荣誉:
201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2012年被自治区高院确定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法院”,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1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美岱召人民法庭被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
■“7+6”——探索全新管理模式
“我们现在的管理制度更规范,多层把关,更能保证审判的质量。”土默特右旗法院民一庭法官惠丽娜告诉本报记者,“实行‘7+6’的新管理模式,在推动法官高效、高质量完成工作的同时,也是更加对当事人负责,能感觉到当事人对法院、对法官的好评越来越多。”
“7”主要是指以“案件信息录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评、执行工作通报、审判态势分析和发改案件分析”为主要内容的七大审判管理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上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土默特右旗法院在强化执行工作通报机制时按照审判与执行同等重要、双轮驱动的理念,通过院领导与执行局长、执行干警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每名执行员全年实际执结案件数的量化责任——在确定每名执行干警的年执结案件数量后,在年底对工作量进行绩效考核打分,超过工作量的相应给予加分,同时给予表彰奖励;达不到工作量的相应进行减分,并对不适合执行工作的干警进行岗位调整。每月对执行工作进行通报,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
“这对我们的工作是监督和约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改正错误和不足,也是一个自我督促的过程。”该院执行局法官侯宇说,在年初确定该年的执结案件数量,是一个工作目标和努力的方向,自己可以先规划好这一年的重点工作,按照院里对执行工作制定的一系列举措,能更有计划性地完成工作。
2015年,土默特右旗法院在七项审判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细化,通过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司法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在精和细上下功夫,实现管理工作的精细化。
土默特右旗法院副院长李永清介绍,六项工作标准分别是庭审操作规程标准化、裁判文书制作标准化、案件质量效率评价标准化、干警工作业绩考核标准化、司法公开实施标准化、诉讼卷宗装订标准化六大司法标准化系统,最终实现“全方位、立体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审判管理体系。
“说实话,心里还是有一些小压力的。”惠丽娜对记者说,“但压力也是动力,‘7+6’管理模式对法官工作也是一种倒逼,让我们对待每一个案件都更加细心、耐心,时刻告诫自己不能出错,要出高质量的判决。”
■全面推进“九步法”
开展审判方法研究
为建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权运行机制,土默特右旗法院以学习运用“要件审判九步法”为抓手,引领法官在审判实践中明晰审理思路,科学运用裁判方法,切实全面提高法官素质。
“我们通过成立要件审判方法研究小组,推进法律适用方法研究,同步推进院长授课、理论探讨、案例研讨、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等形式,分析研讨疑难案件。并与法学院校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以案例为主的双向交流研讨,提升法官理论素养。”土默特右旗法院民二庭庭长郭珍光介绍道。
在实践运用方面,该院选择部分疑难复杂案件,运用要件审判方法进行解析。要求法官从固定当事人权利请求到最终裁判全部按照“九步法”完成,强化实践运用。通过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检验法官运用情况,并及时进行指导。
“而针对目前我院审判管理存在的行政化色彩,我们在逐步探索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方法和手段。”郭珍光说,审判绩效管理是审判管理实现核心价值观的标志,而审判方法是价值观转化为审判绩效的保证。该院以要件审判方法全面运用为根本抓手,最终实现审判管理向审判方法审判思路管理转型。
■开放与监督
让人大代表走进法庭
土默特右旗法院搭建了法官与律师的沟通平台,逐步形成统一的法律共同体。
“土默特右旗法院设置了专门的法官休息室,为我们律师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保障了律师的基本权益,这作为一个基层法院是很难得的。”在土默特右旗法院召开的构建新型法官与律师职业关系座谈会上,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董蒙说,每次到该院办事都感到很方便、很舒心。
土默特右旗法院一方面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业务交流等制度,畅通法官律师交流渠道;另一方面通过出台《法官律师沟通实施意见》,从制度上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机制,积极营造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
“我们还邀请人大代表进驻法庭,让他们助力婚姻家庭、买卖借贷等纠纷的调解、执行,旁听案件庭审。代表们在零距离了解法庭工作的同时,也是很好的监督。”土默特右旗法院政治部主任王锐军说。
去年11月26日,该院海子人民法庭邀请当地7名人大代表观摩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庭审。在开庭前,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人大代表也参与其中。起初双方争执不下,后经过法官和人大代表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全国办案标兵”
的诗和远方
“既然选择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的法律信仰就是诗中的远方。”
如此诗情画意的一段话来自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巴斯琴。
2013年,因为工作上的突出成绩,巴斯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在巴斯琴审理的一起监狱服刑罪犯的离婚案件中,被告刘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原告杨某在四川生活,带着年仅6岁的女儿千里迢迢到土默特右旗法院办理离婚。若案件办理时间过长,会给原告增加费用,带来诸多不便,被告又是服刑犯,考虑到此情况,巴斯琴多次到监狱做工作促成二人就离婚及小孩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圆满结案后,刘某对她说:“我没想到法官会为我们做这么多的工作,感谢法院,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减刑出狱,重新做人。”
在巴斯琴审理的另一起拒不履行智障儿童抚养案件中,由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法院判决离婚,智障女儿归母亲抚养。判决后母亲又要求变更抚养权到父亲名下,在综合分析孩子由母亲抚养更有利的情况下,法院仍判决孩子依旧由母亲抚养。这时孩子母亲情绪激动,不管不顾丢下孩子就离开了法院。巴斯琴找到原告,从母性角色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耐心做调解,最终感化女方,哭泣着说一定要将女儿养大成人。
巴斯琴的办案故事是土默特右旗法院全体法官工作状态和态度的缩影。王锐军表示,该院一直以来都很注重干部的业务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比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司法能力。制定各类培训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人才培养活动。”王锐军说。
“我们每周五是政治业务学习日,是开展审判方法研究和法官论坛学习活动的日子。作为庭长,我们都是带头积极参加,这样既能与同事沟通、交流业务工作,也是一个自我能力提升的过程,可以说是收获良多,受益匪浅。”该院审监庭庭长龚宇星说。
与此同时,土默特右旗法院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通过评查庭审推进庭审方式改革,通过评查裁判文书推进裁判文书改革,通过以案例分析为主的案例教学法,提高法官的分析裁判能力。
在联系群众方面,土默特右旗法院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四五六”工作法活动,组织干警多次深入当地的17个对接村,了解社情民意,记录《民情日记》,详细登记台账,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截至目前,该院参加活动230余人,发放便民联系卡3000余份,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4.2万元,提供法律服务160多人次,解决群众问题23件,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