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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法院:审判时双语“说得特别溜”
  发布时间:2016-12-29 16:56:47 打印 字号: | |

库伦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西南部,总人口为18


库伦旗人民法院切实把尊重和保证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作为开展好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推出一系列措施方便蒙古族当事人参与诉讼,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团结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司法为民


认真开展双语窗口建设


库伦旗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了蒙汉双语案件绿色通道,选配法律知识丰富、通晓蒙汉双语的法官负责立案工作,为蒙古族当事人开展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登记立案、送达举证须知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手续提供便利,印制了双语诉讼须知、收费办法等,使蒙古族群众参加诉讼活动更加便捷、高效。


■注重双语庭审


不断提升双语审判水平


近三年,库伦旗法院运用双语审理案件占案件总数的37.5%,双语案件调撤率均为80%以上。库伦旗法院蒙汉兼通的双语审判员、双语书记员,均能熟练地运用蒙语告之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在庭审中充分尊重蒙古族的风俗习惯,当事人双方是蒙古族的,推行全程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对一方为蒙古族当事人的,充分告之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为当事人提供翻译工作,确保庭审过程透明,并运用双语做好调解工作。


■设立双语法庭


积极推行双语巡回办案模式


该院在蒙古族聚居的苏木乡镇设立双语特色法庭。针对当地农牧民大多不懂汉语的情况,双语法庭采取进农牧区巡回办案的方式开展工作,用农牧民听得懂的语言讲法律、讲政策,切实发挥人民法庭促进民族团结、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多元作用。此外,在嘎查、村设立联系点,聘请当地威望高、责任心强的蒙古族农牧民为调解员和普法宣传员,将法律送到农牧民家中,这些做法受到了蒙古族群众的欢迎。


■搭建信息平台


借助信息化手段


该院协调并建成了内蒙古法院系统首家蒙文网站。开通的蒙文网站共分为法院概况、工作动态、信息简报、优秀裁判文书和法律法规等栏目,各栏目文字全部为蒙文。蒙文网站与全区法院内网实现了链接,点击蒙文网站可以了解审判动态、蒙文生效裁判文书、蒙文法律法规、为蒙古族法官的教育、学习和成长构筑了一个崭新平台。


■注重双语交流


提高双语法官综合素质


近年来,全国蒙汉双语法官培训班的学员及甘肃省肃北县法院、黑龙江省杜尔伯特法院、吉林省前郭尔罗斯法院80余名学员先后到库伦旗法院就蒙汉双语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学习交流,有力提升了各地区相关法院的双语审判工作水平。因其双语审判和民族工作出色,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立库伦旗法院为蒙汉双语法官培训教学点,为全区法院开展蒙汉双语培训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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