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们为我们家的事受累了,感谢你们给我们解了燃眉之急!”日前,在赤峰市蒙医中医院住院部病房的病床前,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铁南法庭的法官于洋将1.3万余元先予执行款交到了申请人宋某亲属手中。
据了解,宋某夫妻现均已步入古稀之年,育有子女三人,均已成家。宋某夫妻因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需经常住院治疗,微薄的养老金已不能负担日常生活及就医需要,遂诉至红山区法院铁南法庭,要求三子女给付相应医疗费和赡养费。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二原告申请对护理费进行鉴定,并向法院递交先予执行申请。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书。在给三被告送达裁定书时,承办法官向其讲明了宋某夫妇目前的生活境况及无钱治疗出现的危机,敦促三被申请人尽快履行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同时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耐心说服劝导下,三被申请人陆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裁定书确定的款项交到法院。
此后,该案经红山区法院铁南法庭调解,各方当事人已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的顺利解决,使生活上出现困难的二位老人及时得到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