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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7-01-04 09:44:45 打印 字号: | |

从2014年起,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法院提供办公场所,由区司法局派驻资深法律工作人员,成立了司法局驻法院调解中心,调解中心配合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2016年1月至11月,调解中心功化解诉前调解案件15起,将矛盾化解于诉讼前;成功化解立案后委托调解2起。独立或协助法院以诉前调节的方式成功解决民事纠纷近40起;接受法院指派担任法律援助4起;为案件当事人解答法律和诉讼问题,进行判后答疑近600人次。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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