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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乌达区法院:做“摆渡人”助农民工拿到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7-01-09 10:43:50 打印 字号: | |

“真的没想到过了三年,还能拿到这笔工资,我们当中很多人觉得没有希望都已经放弃了。这时,突然接到乌达领钱的通知,这笔钱够我们过个好年了。谢谢,真的谢谢!”农民工代表张军满面笑容地说道。20161114日和1227日,乌达法院先后两次给50名农民工成功追回工资359200元。截至目前,乌达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56件,执结979件,执结率为92.7%。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为400多名工人追回劳动报酬1900余万元,有效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20135月,张军等人在某硅电有限公司上班,但该公司实际经营者是某镍合金有限公司,因该镍合金有限公司与某冶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属同一公司,故冶炼公司成立时,他们从硅电有限公司被调动到冶炼公司上班,该冶金公司没有按时给他们发放工资,之后一直处于停产歇业状态。他们多次讨薪无果后,向乌达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委调解后,双方未达成一致,张军等人诉至法院要求讨回自己的血汗钱,法院陆续受理相关案件,共判处该冶炼公司给付50名农民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超时工作的加班工资359200元等,其余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缴费金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由用人单位承担应缴纳部分。

乌达法院在这起涉及农民工兄弟血汗钱的执行案件中,前后出警69次,行程上千公里,联系走访当事人90余次,利用查控系统发现,宁波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冶炼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也没有任何偿还能力。乌达法院深入调查发现另案申请人查封扣押了该冶炼公司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在内的全部财产,执行局干警三番五次找到该申请人,进行思想教育、释法析理,最终说服申请人解除扣押的财产,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经过评估拍卖,我院将欠款的55.6%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后期将再评估拍卖铲车,补缴上拖欠的社保费用。

最后,农民工邹飞云用布满老茧的双手颤抖地接过厚厚的两沓人民币,一张一张慢慢捻着仔数起了浸透血汗的人民币:“123……,正好100张,够了,对数。”随后把钱折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到贴身的口袋里。

 

当看到农民工拿到工钱,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时。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塔斯少布感慨道:“最近看了一部贺岁片《摆渡人》,突然觉得我们执行员特别“摆渡人”,我们希望能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措施,把涉案款物执行到位,缩短诉讼的时间,节约诉讼的成本,把像农民工一样的“落水者”尽快送到岸上。”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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