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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举办首期指导性案例讲座
  发布时间:2017-04-24 17:07:14 打印 字号: | |

为增强法官应用和编写案例的能力水平、提高法官参照指导性案例审理好类似案件的能力,从而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417日,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举办首期指导性案例讲座。讲座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宝音主讲,全体业务庭室干警参加了讲座。

讲座中,宝音首先对指导性案例的意义向大家进行简要介绍。其次,就刑事指导性案例11号《杨延虎等贪污案》与民事19号指导性案例《赵春明等诉烟台市福山区汽车运输公司卫德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案例相关法条、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及理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最后,他就审判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此次讲座,充分提高了干警对指导性案例的认识,切实加强法官引用指导性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对提升该院指导性案例选编和司法调研写作能力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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