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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探索实行案件“轮流分配”机制
  发布时间:2017-03-24 17:22:35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规范案件分配程序,优化司法资源,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根据立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案件分配规定》。“轮案制”的实施,有效解决了人为因素干扰案件公正审理,各民事业务庭法官忙闲不均、人案矛盾等现象,提高了办案效率。

根据新出台的《案件分配规定》,除草牧场纠纷、双语民事诉讼案件、诉前保全裁定案件等,其他案件分配均由立案审查团队统一进行分类,采取随机方式按法官依次轮流分案,一个轮次完成后启动下一个轮次,依此循环反复。

 

为最大限度地优化现有资源,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立案审团队在立案环节按照案件的不同类型区分办理难易程度,将案件分为简单案件、一般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采用绿色、蓝色、红色三种颜色在案件登记本及案卷上标记进行可视化标识。随后,审查团队根据颜色标识,实行“随机轮流分案为主,指定分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转办为辅”的方式,进行分案,保证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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