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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17-04-26 11:44:40 打印 字号: | |

2017年4月26日,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016,全区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导,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强化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科技强区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2016年,全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34件,审结426件。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00件,审结394件。包括专利案件49件、商标案件187件、著作权案件201件、特许经营合同案件12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9件、其他案件32件。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4 件,审结32件。我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案件类型多样化。随着我区科技创新水平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日益增多,已涵盖权属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类型。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也越来越广,不仅包括与大众息息相关的技术,还涉及到生物、制药等相对“高精尖”的技术领域。

二是权利人系列维权的现象较普遍。系列案件权利人往往选择在不同的地区同时取证,起诉同一类型的系列维权案件,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涉卡拉OK经营者侵犯著作权纠纷的系列案件。

三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既有涉外主体提起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也有国内高新技术领域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等多起类型新、涉诉标的大、社会影响力广的重大疑难案件,又有涉及多个经营主体或多重法律关系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复杂案件。

四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专业性越来越强。如侵犯著作权案件中涉及侵权软件与“正版软件”的比对判断问题以及“镜像”等计算机领域内的专业技术问题,对审判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新情况、新特点,全区法院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通过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开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实施情况的专项调研,知识产权审判新类型案件调研,指导全区法院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更好地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实践,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

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为服务保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去年以来,自治区高院重点推进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推动创新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自治区高院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 为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找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创新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司法手段妥善处理并有效化解创新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为自治区创新发展营造更为有利的法治环境 。

二是落实《关于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与科技名牌企业、知识产权试点企业、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联系,探讨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遇到的难题和困惑,听取企业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对企业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提出建议,积极营造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司法保护环境,增强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与实效性。

三是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校园、进商场等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公开开庭、法制宣传和知识产权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宣讲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知识产权政策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激发新时代大学生的创新、创造、创业的热情。在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地区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提供咨询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实守信”的知识产权文化。

三、参与社会管理,延伸司法服务

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司法建议,促进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有效避免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在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公司以及包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针对销售商出具的收款凭证记载的商品商标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分别向上述两家销售商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在出售商品过程中,注意避让他人已经注册,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文字、图形等,避免造成混淆、误认,以降低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针对涉及卡拉OK经营者著作权纠纷案件居高不下的情形,推广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源头解决纠纷的做法,向包头市文化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局发挥管理职能,牵头组织该市卡拉OK经营者(协会)代表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共同协商确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版权收费标准,以减少该市卡拉OK经营者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纠纷,促进地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四、借助司法公开,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影响力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运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主动接受监督,提高知识产权司法透明度。积极主动落实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等“阳光司法”措施,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权。增强司法公开的力度和广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企业代表旁听案件的庭审,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舆论环境。

下面要发布的五个典型案例是经过全区两级法院层层推荐、精心选择出来的,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和较广的社会影响。如“赤峰蒙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涉及的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侵害商标权的商品时,网络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要具备哪些前提条件,是知识产权领域较新颖也是争议较大的问题;又如“丁莲征诉呼和浩特市捭阖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上诉案”,其审判结果旨在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依法行使知识产权权益;“白志刚诉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邦邦烧卖、逯庚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明确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良好声誉的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区别标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尊重业已稳定的市场格局的前提下,既保护当事人的市场利益,也要促进品牌的持续发展。

 

媒体朋友们,知识产权案件具有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审理难度大、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区法院将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审判新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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