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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法院首次通过微信送达文书
  发布时间:2017-09-20 16:18:36 打印 字号: | |

“马某,你好!这里是清水河县人民法院的送达专用手机号。现在我们将通过微信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材料,您同意通过微信接收吗?”“恩,我同意”。几秒钟后,一份份被扫描成图片的法律文书通过微信“快递”到了对方的手机。

近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首次尝试用微信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 案件立案后,由于被告马某身在外地,一时半会儿不能回来领取法律文书,考虑到邮寄送达耗时较长且马某居住地址不确定等因素,根据7月24日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新规定,我院决定采取微信送达方式。 在征得马某同意后,该院送达组干警使用微信向其发送了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件的照片,马某在收到以上文件后确认已送达,干警记录下收发手机号码、微信号、发送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并将微信送达内容截图存档,存卷备查。

这是该院首个以微信送达方式成功送达法律文书的案例。微信送达既提高了法律文书的送达效率,又能让当事人少跑腿,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时效 。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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