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全面推开,清水河县法院将院庭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均到审判执行一线办案,引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1+1+1”独任制办案模式,即为每名主审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促进专业化审判。同时明确院庭长办案目标责任,确定了每名院庭长每年的办案任务,要求院庭长带头审理各种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
院庭长办案制度实施以来,该院所有入额法官均参与办案,制度的改革有力激发了全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的积极性,为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和提升审判质效筑牢根基。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全面推开,清水河县法院将院庭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均到审判执行一线办案,引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1+1+1”独任制办案模式,即为每名主审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促进专业化审判。同时明确院庭长办案目标责任,确定了每名院庭长每年的办案任务,要求院庭长带头审理各种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
院庭长办案制度实施以来,该院所有入额法官均参与办案,制度的改革有力激发了全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的积极性,为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和提升审判质效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