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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县法院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09 14:33:0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卓资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了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法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解疑释惑。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附上法律条文,深入解读法律,文书说理性得到当事人高度评价,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

以巡回法庭、庭审观摩、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形式开展以案释法。近三年来,该院巡回审判96次,组织庭审观摩、公众开放日6场108人次,文书上网954份,公开率达90%。

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每年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除对特定事件的发布,同时会向公众发布一部分典型案例,以此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重大节日为契机,广泛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基层以案释法主题活动。三年来共开展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并设立社区法律工作站2个。

依托电视、报纸、期刊等大众传媒法制版专栏,广泛运用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体手段,发布案例分析、案件小故事等内容,形象还原案件事实,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三年来在各类主流媒体发布案例等各类文章120余篇。

来源:乌兰察布日报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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