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贷款不光是贷款手续复杂,贷款额度也限制;评“信用村”后,贷款额度提高了,利息降低了,而且贷款人的年龄也放宽了,真是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被评为“信用村(嘎查)”的一位农民说。
达茂旗人民法院“信用村(嘎查)”的建设是按照“人民法院主导,金融机构配合”的工作思路,由法院牵头,结合法院被执行人名单和金融机构的信用客户考评机制,为信用村农牧户建立电子信用档案,积极鼓励农牧民群众诚信守法。相对于法院为打击失信人员公布的老赖“黑名单”,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可以说是为了奖励诚实守信而建立的守信“红名单”。 建立“信用村(嘎查)”这种新型信用机制,对于优化农牧区金融环境,引导农牧民群众守法惜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2016年与2017年的两次评选活动,共为6个获得“信用村(嘎查)”称号的174户农牧民发放信用贷款累计673.6万元,累计优惠利息达3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