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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7-12-05 14:58:5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中院坚持审判执行与普法宣传相互融合,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把法律实施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资源优势,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增强了普法实效。

坚持巡回办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基层法院派出法庭人民法庭80%以上的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院机关各审判庭则注重选取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巡回审理,实现就地化解纠纷、就案普法宣传。目前全市法院8个基层法院全部配置了巡回审判车,去年共巡回审理案件6424件,法官带案下基层化解矛盾、开展法律宣传2290件。

二是定期开展庭审旁听、公众开放日活动,选取典型案例,以请进来的方式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增强普法教育效果。鄂尔多斯市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人大、政协监督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中院已组织邀请300余人次旁听评议庭审15次,受邀对象涵盖了党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社区群众。市中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通过到案件所在地开庭并邀请被诉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进行庭审观摩、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执法培训、发送情况通报、司法建议等措施,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上半年共组织相关类似普法活动20余次。去年,鄂尔多斯市中院还成立了首家“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积极开展了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普法教育。

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开展法律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以三月综治宣传月3.5学雷锋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妈妈”宣讲团2013年成立以来,50多名“法官妈妈”宣讲团成员走进课堂,通过细致生动的向孩子们讲述《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孩子们息息相关的基础法律知识,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至今已开展法治宣讲90余场次。2015年8月,鄂尔多斯市中院成立了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该庭所有成员均为女干警,该庭的法官们也积极参加了“法官妈妈”的队伍。此后,“法官妈妈”的工作就不仅仅是宣传法治,还包括维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反对家庭暴力,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帮助和感化。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法官妈妈”们,还多次组织学生旁听庭审,进行模拟法庭,让学生们在亲身参与和实践中,学习法律,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今年3月,鄂尔多斯市中院“法官妈妈”宣讲团荣获了“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鄂尔多斯市中院还积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对接,主动邀请各级新闻媒体座谈、召开新闻发布会和通报会12场次,邀请媒体记者采访报道50余人次,与市广播电视台合办“直播说法”、“法视界”等专题栏目,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四是积极运用新媒体,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媒体优势,打造以法院官网为主体,以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为两翼的网络普法新平台,通过法律知识问答、典型案例宣传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实现在执法中完成普法,在普法中提升执法能力的双赢,扩大普法宣传效果。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全市法院建成65个高清科技法庭,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数据传输、同步证据展示。开通运行“鄂尔多斯法院司法公开网”,为法院开展普法宣传、社会公众获取司法信息提供便捷实现了生效裁判文书依法全部上网公开。同时,鄂尔多斯市中院通过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标准化要求,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开通了“12368”热线,可在线为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依托在线法院“e调解”等平台,建立了“互联网+”调解模式,进行远程调解矛盾纠纷,今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中院法官使用该平台共化解矛盾纠纷5件,完成远程质证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立足判后答疑,促进群众服法信法。针对一些当事人对裁判的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心存疑问,办案法官尽量在第一时间主动上门,答疑解惑,使当事人明白法理和情理,服判息诉。对当事人不满意裁判结果并有可能引发上诉信访的案件,均要求法官做好判后回访答疑工作,必要时还会邀请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参与,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依据,理性对待案件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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