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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法院正式开始受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8-01-03 14:44:39 打印 字号: | |

1月2日上午10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就正式受理案件等事宜接受了记者的现场提问,标志这家在党的十八大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首家按照司法改革模式组建的基层法院正式“开门营业”,翻开了康巴什审判事业的崭新篇章。

据了解,早在2012年8月,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康巴什党工委结合地区工作实际,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决定以司法改革新模式筹建康巴什新区人民法院。通过几年积极争取和艰辛努力,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人民法院。2016年5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和研究康巴什新区法院筹建工作,并成立由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支持康巴什法院筹建工作。2016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中院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重新批设康巴什区人民法院。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撤销康巴什新区人民法院,设立康巴什区人民法院。2017年9月21日,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通过五年多的辛勤努力,目前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基础设施等方面基本具备了办公办案条件。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及相关诉讼法的规定,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从昨日开始正式受理本辖区内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康巴什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敬国表示,康巴什区法院从诞生之初,就肩负着光荣的使命。全体法官将以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抓手,当好全区法院司法改革排头兵。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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