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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费缴费须知附宣传手册
  发布时间:2018-01-16 15:10:55 打印 字号: | |
  民事诉讼费缴费须知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

标的金额 计算方法

1万以下 50元/件

1万-10万 2.5%-200元                  

10万-20万 2%+300元                    

20万-50万 1.5%+1300元

50万-100万 1%+3800元

100万-200万 0.9%+4800元

200万-500万 0.8%+6800元

500万-1000万 0.7%+11800元

1000万-2000万 0.6%+21800元

2000万以上 0.5%+41800元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费。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类型 收费标准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1000 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行政案件 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50元

(六)执行案件: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按下列标准由被执行人负担: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份额的 50元至500元

1万元以下 50元

1万-50万 1.5%-100元

50万-500万 1%+2400元

500 万-1000 万 0.5%+27400元

1000万以上 0.1%+67400元
责任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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