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缴费须知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
标的金额 计算方法
1万以下 50元/件
1万-10万 2.5%-200元
10万-20万 2%+300元
20万-50万 1.5%+1300元
50万-100万 1%+3800元
100万-200万 0.9%+4800元
200万-500万 0.8%+6800元
500万-1000万 0.7%+11800元
1000万-2000万 0.6%+21800元
2000万以上 0.5%+41800元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费。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类型 收费标准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1000 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行政案件 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50元
(六)执行案件: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按下列标准由被执行人负担: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份额的 50元至500元
1万元以下 50元
1万-50万 1.5%-100元
50万-500万 1%+2400元
500 万-1000 万 0.5%+27400元
1000万以上 0.1%+67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