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法院责任和义务,体现司法的权威、公正、公开,让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在诉讼中得到充分的实现,我院特制作不同案件的诉讼宣传手册供当事人使用。
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
(一)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原告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五)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六)原告应向法院提供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七)证据清单一式两份;
(八)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应当一并提交委托授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