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自治区高院召开民主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8-02-11 15:15:28 打印 字号: | |

2月11日上午,自治区高院召开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高院班子成员及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政治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同志主持会议并做总结讲话,自治区纪委常委奇飞云同志、自治区工委督导组王俊杰同志对会议进行了指导和点评。

高院领导班子对此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会前,在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党组中心组围绕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专题研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在门户网站设立电子意见箱等方式,分别向代表委员、党员干部代表、干警代表、中基层法院等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按照自治区党委“四必谈”的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撰写了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会上,杨宗仁院长代表高院班子做了对照检查发言,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党组成员分别作个人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坦诚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通报了征求意见情况,营造了民主和谐的浓厚氛围,达到了预期效果。

杨宗仁院长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全区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准则和政治要求,真正做到对党忠诚、襟怀坦白,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按照总书记指示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抓住“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在改进领导作风上、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三是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将全年工作谋划实落实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过硬法院队伍建设、智能化建设,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四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落实会后整改。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高院班子和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主动认领,举一反三、严肃整改,从严从细列出整改清单,确保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马群
  • 联系我们: 立案电话:0471-6986013/6986014 投诉举报:0471-6986616 / 698664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