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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新时代司法新形象——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田钢
  发布时间:2018-03-28 23:11:51 打印 字号: | |

作为一名机关党务工作者,深深感受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推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带来了司法的长足进步和发展。内蒙古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在提高政治站位和增强“四个意识”上、在强化队伍建设和提升司法能力上、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提升案件质效上取得了新变化新进步,着力彰显新时代审判机关新形象。

五年来,内蒙古法院各级党组织始终自觉主动地将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当中,把“支部建在庭室,庭长担任书记”和落实“一岗双责”作为衡量党的建设重要标准,切实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机关党建和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自上而下推动工作。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开展“双建双创”活动,强化政治功能,激发动力,增强活力,夯实了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五年来,全区法院共有303个集体和964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国家机关和自治区表彰奖励,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法官”“北疆楷模”蒋青春、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孙凤鸣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建设国家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和实行蒙文裁判文书上网,充分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的诉讼权利;通过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立案登记制、网络信息全覆盖、开展巡回审判、家事审判、实施执行专项活动,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情怀。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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