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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刘合华一行到我区开展评查、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13 09:22:51 打印 字号: | |

7月11日-13日,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评查组一行赴我区开展评查、检查工作。评查组由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刘合华亲自带队,成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法官以及五个省市高院赔偿办主任、审判员共九人组成。评查组随机抽取了我区三级法院2015年-2017年度的68件国家赔偿案卷,经评查全部合格,且优良率达到89.7%。在随后召开的评查反馈及工作座谈会上,评查组听取了近年来我区国家赔偿工作总体汇报及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并对评查中的问题和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交流。刘合华还就国家赔偿的机构设置、我区法院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7月12日,评查组一行在我院赔偿办主任梁建武等人的陪同下赴鄂尔多斯市进行检查指导,并于7月13日召开了由自治区高院、鄂尔多斯市中院以及鄂尔多斯市部分基层法院参加的座谈会,对鄂尔多斯地区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工作进行了指导,就基层法院提出的司法救助案件资金、证据、案件范围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此次评查及检查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不足,对于我区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具有极大地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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