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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调研组来我区开展刑事审判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07 10:39:13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徐静、审判长舒明生一行四人来我区开展刑事审判调研工作,并分别在自治区高院、包头市中院、鄂尔多斯市中院召开刑事审判调研工作座谈会,自治区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旭军参加了在本院举行的调研座谈会。自治区高院刑三庭庭长孙志军、刑一庭负责人副庭长郭云楼全程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最高法院调研组听取了自治区高院及部分中、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重点了解了我区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死刑政策把握情况及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情况,并与参会人员就刑事审判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舒明生审判长结合具体案例对案件事实的审查判断、证据的采信认定、死刑适用的政策把握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徐静强调,刑事审判工作必须树立证据裁判理念、坚守法治底线,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要主动发挥审判职能,加强与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政府、检察院、公安等各方面的协调联系,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第二要做好总结梳理工作,定期对所办案件进行总结梳理,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适时制定适合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多角度寻求解决办法。第三要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在稳定刑事审判队伍方面给予足够重视,在人员调配上,实现人员素质、数量与刑事审判工作任务相匹配。第四要突出对刑事法官的人文关怀,在制度上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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