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全面打响为期半年的“终本达标歼灭战”“清理积案歼灭战”和“涉金融、涉民生案件歼灭战”三大歼灭战,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举全院之力开展“双休日”执行会战,全体干警充分发扬连续作战、攻坚克难的精神,采用多手段多形式重拳出击,全力营造打击失信被执行人高压震慑态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强力挤压“老赖”生存空间,使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4年到2015年,被告承德某矿业公司先后从原告内蒙古某化工公司购买矿用炸药,一直拖欠原告342万多元的货款,并产生了25万元的利息。2017年5月,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被告按调解协议分批偿还了30万元后,对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又开始避而不谈。此后,巴林左旗法院冻结了被申请人的公司银行账户,成功扣划了60多万元的资金。被执行人发现账户冻结后“绕道而行”,账户上再没有资金流动。至此,被申请人尚未履行案款达277万多元。
从2018年5月份开始,巴林左旗法院四下承德开展执行工作,先后对公司进行法律释明、失信警告,并查封了部分矿粉。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某始终表现得不以为然,态度倨傲,声称公司亏损严重,以偿还欠款将导致公司经营困难为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干警让其报告公司财产,他直接以“不知道”来回复,询问为什么公司正常生产账户上没有资金流动时,同样以“不知道”来对抗。通知其查封公司矿粉,他居然提出:“我不同意”。为了保证公司继续生产,法院要求公司每月留存少部分矿粉用以查封,他傲慢地表示“不敢保证”,还称,“有能耐就把矿粉拉走”。基于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的事实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表现,8月20日,巴林左旗法院执行干警将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某拘传到巴林左旗。
离开自己的老家,高某某终于收敛了傲慢的态度,其公司几名工作人员也火速赶到巴林左旗开展“营救行动”,主动表示先还180万元,但遭到了申请人的拒绝。法院依法作出拘留高某某15天、对公司罚款5万元的决定。到了第七天也就是8月20日,习惯了养尊处优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终于在拘留所里熬不住了。当日,被申请人主动给付了277万多元案款,连同5万元罚款一并缴纳。结案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对高某某的拘留措施。
在这起执行案件中,面对“财大气粗”的企业,巴林左旗法院不卑不亢,公正执法,一方面查封财产有所保留,充分考虑了企业生产和地方稳定,另一方面也为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用足执行措施。同时严格各项执行程序,最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