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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法院:破解执行难 法院需要执行人的“相助”
  发布时间:2018-09-10 15:57:26 打印 字号: | |
  2016年6月,喀旗农民工栾某、张某等5人到某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工作,工期结束后,承包人杨某却携款藏匿下落不明。无奈,栾某等人于2018年1月提起诉讼追索劳动报酬,杨某因缺席审判败诉,5人于2018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

  农民工讨薪属于弱势群体维权,喀旗法院对本案开启“绿色通道”,执行优先。执行干警依据农民工提供的线索多次赴实地调查,但仅有的执行线索却迅速中断:杨某已长期不在居所地居住,下落不明;建筑公司也早已搬迁,无法对其送达。由于没有足够信息,承办法官无法将杨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面对这种情况,喀旗法院派出调查小组对该工地展开取证调查,同时,承办法官约谈5名农民工,要求他们利用自身优势,联络老工友,协助收集执行线索。

  几经波折,双方共同辗转查找到了被执行人杨某的身份信息、建筑公司新迁地址和施工工地以及公司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法院立即展开执行实施行动。经调查,被执行人杨某下落不明,现正在拘捕中。法院依职权将杨某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因建筑公司将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杨某,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建筑公司应与杨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法院收到联系方式后,第一时间联系建筑公司经理宋某,对其进行了细致耐心地释法工作,动员其还款。宋某得知案件进展及法律后果后态度诚恳,承诺24小时内赶往法院,并于8月23日一早将所拖欠的工资款及利息交付给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5名申请执行人积极协助法官,促进了案件在最快时日执结。案件的执行并不单靠法院一方,而是要像本案一样,动员所有社会力量,让联动机制有效运行,才能进一步破解“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社会难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法官建议,农民工遇到欠薪情况时,要像本案中的5名农民工学习,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冷静处理矛盾,维护自身利益不受侵犯。
来源: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蔚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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