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托克托县到巴彦淖尔市再到乌海市,执行人员驱车600多公里,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茹某的家属。
被执行人茹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东于2015年10月离婚,其婚生女王某雅随王某东生活,茹某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直至王某雅18周岁止。判决生效后,茹某从未给付过抚养费,万般无奈,王某东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茹某有任何存款,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茹某,但当其得知这通电话来自托县法院时,随即挂断了电话,并开始拒接电话拒回短信。
追索抚养费乃是涉民生的案件,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承办法官决定前往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某村茹某的老家去找人。驱车400公里,执行人员来到了该村,询问村民和村支书,都声称未听过茹某名字,在当地民警的协助下,得知茹某已将户籍迁到乌海市海南区,辗转200多公里,执行人员到达了海南区派出所。派出所干警查询茹某信息后,帮忙联系了茹某所在村的村支书,得知执行人员来意时,村支书积极配合工作。为防止打草惊蛇,执行人员让村支书联系了茹某的现任丈夫尚某。对妻子所涉案件毫不知情的尚某很诧异,经过执行人员耐心释明,尚某逐渐了解了事情原委,开始与执行人员交流,并表示愿意回家劝导茹某给付抚养费。当天晚上,被执行人就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称愿意履行案款,但因当下手头无足额金钱,故需分期履行。
六百多公里,路途漫漫,无畏辛苦,只因心系群众,只想攻坚克难,只为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