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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首次召开刑事专业法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23 09:35:18 打印 字号: | |
  10月22日,自治区高院首次召开刑事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对一起刑事再审案件进行讨论。会议由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旭军主持召开。该案系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法院一审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经过数次审理和判决,最终被最高法院撤销生效判决,指令我院再审。因本案属于疑难、复杂案件,刑事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召集了刑一庭、刑三庭和审监二庭共7名刑事法官参加了讨论,通过认真分析和研究,联席会议达成共识,为该案正确处理指明了方向。

  2016年6月1日自治区高院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并选定相关专业法官,分别成立了刑事专业法官联席会议、民事执行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和行政国赔专业法官联席会议。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原则上是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及法律适用问题。此次刑事专业法官联席会议的召开,是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在我院刑事审判工作中逐步推行的重要标志。
来源:自治区高院刑一庭
责任编辑:蔚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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