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执行领域党员攻坚突击队解决疑难案件的重大作用,巩固基层组织力提升工程实践成果,10月29日,按照兴安盟中院统一部署,乌兰浩特市法院与全盟其他法院同步开展“党建引领执行再出征”专项执行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新闻中心记者参与见证并公开报道。
在于某与任某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任某光暂无履行能力,其弟任某豆到法院为其提供执行担保,承诺按担保约定履行义务并自愿承担担保责任。约定到期后,被执行人任某光与担保人任某豆均未履行给付义务,执行人员找到担保人任某豆所在单位,通报其不履行执行担保义务情况,并要求其所在单位协助法院联系、督促任某豆履行担保义务。经其单位证实,任某豆正在外出差,电话中任某豆肯请法院和申请执行人于某给予几天宽限,积极表示出差归来后立即到法院履行担保义务。
在执行吴某与白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人员几次电话传唤被执行人白某到法院解决问题,白某均以不在本地、有事外出等各种理由借口拒不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此次行动开展过程中,执行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确定被执行人白某正在某马场,随即,拨通白某电话要求其到法院,白某仍以有事儿为由称暂时不能到法院,并告之执行人员不要找白某,找也找不到。鉴于白某躲避执行的行为,执行人员决定对其进行拘传,立即组织党员突击队员驱车50余公里到某马场寻找被执行人。天网恢恢,正当执行人员依线索在某马场周边寻找白某时与白某驾驶的皮卡车迎头相遇,见到法院执行人员,白某非旦没有停车,反而转舵快速从路旁庄稼地绕过法院车辆向村中躲避,执行人员见状即刻拉响警笛进行追捕,约10分钟左右,被执行人白某被依法控制并拘传到法院。
到达法院后,面对被手铐扣住的双手,经说服教育,白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躲避执行行为的错误,表示自己法律意识较低,以为就欠了2万多元没什么大不了的,承诺立即筹钱还款,以后一定配合法院工作,不逃避、不躲藏,当天傍晚,其亲属便将2万余元本息如数交至法院,案件得以执结。
据悉,为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攻坚战的胜利,乌市法院突出党建引领,不断凝聚执行向心力,成立由9名党员组成的突击攻坚队,专门负责解决执行领域疑难、复杂案件的机动执行任务。在此次执行行动中,市法院执行局9名党员突击队员分成4组开展集中行动,出动警用车辆4台,8名被执行人被拘传到法院,1人全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6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部分金钱给付义务,当天执行到位标的额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