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警务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目标实绩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全区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实际,高院法警总队于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9日,由副总队长李小洲同志带队一行4人,对全区13个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及高院法警总队直属支队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采取听汇报、核数据、查监控、现场演练等方式进行。
本次考核的重点是警务安全建设、“六专四室”建设、专业技能、基本技能、基本体能、基础理论等六个方面。
在考核过程中,全体参考司法警察克服天气寒冷、大风降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圆满完成各项考核科目,展现了我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通过考核,以考促训,以训促管,全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业务技能和单警实战能力持续提高,精细化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警务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在考核中全面详细的了解到全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存在的不足和制约队伍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下一步工作部署提供有利条件,为全区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