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民等七名被告人涉恶犯罪案件。此案系翁牛特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翁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各界群众等5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以来,被告人李民、刘清泉、栾晓峰等人共同经营翁牛特旗民新洗砂场,采取拦截其他砂场运砂车,威胁、恐吓其他砂场经营者和殴打、辱骂运砂车司机或通过向交警举报其他砂场运砂车超载等方式,阻碍其它砂场正常生产经营。该恶势力团伙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围绕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翁牛特旗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制定详尽的工作预案,成立专门审判团队,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并继续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案件,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依法对黑恶势力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