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9时,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自治区高院院长杨宗仁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杨宗仁表示,过去一年,全区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了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区法院受理案件79.9万件,审执结70.8万件,同比上升5.3%和5.9%;其中,自治区高院受理案件9343件,审执结8032件,同比上升61.3%和62.8%。法官人均结案189.6件,同比上升11.7%,其中,16个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超过300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展现出新作为,案件质效稳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8年,全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大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区法院审结刑事案件3.9万件,其中一审刑事案件2.7万件,判处罪犯3.3万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区法院受理民事一审案件29.2万件,审结26.7万件,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区法院以决战决胜之势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受理执行案件26万件,执结21.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34.1亿元,同比上升25.7%、10.2%和38.7%。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夯实司法公正的制度基础。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突出政治建设、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锻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补齐短板,打牢基础,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区基层法院共投入3.9亿元,用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区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500余次,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活动2400余人次,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2019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最高法院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自治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