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毕某与革某、朝某、孟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于2018年8月24日向被执行人革某、朝某、孟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3人立即给付申请执行人毕某借款266701元,但3名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在新年工作第一天便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约谈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春节假日氛围尚未散尽,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全院干警迅速回归本职岗位,精神饱满地投入到紧张有序的工作中,确保新年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更加严谨的审判作风展现法院工作新姿态、作风建设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