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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作出新年工作总部署
全区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9-02-20 08:49:49 打印 字号: | |

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中级法院院长会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谋划部署2019年全区法院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区法院、高院机关2018年度工作实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领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认清形势、找准方位、立足主业、科学谋划、精准发力,推动全区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2019年全区法院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把握“七个重点”: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升广大干警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提高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水平,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上,用扎扎实实的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诠释忠诚、彰显担当。要全力以赴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推动全区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审视工作、改进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努力在更高层次上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发展。要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积极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加强专业化建设,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
   会议强调,今年将在全区法院组织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引导全区法院积极探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方法,在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上展现新作为。要全面实施目标管理,从法院层级管理和内部管理两个层面分别设定工作目标,确保目标设定科学合理、实事求是。要改进和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的内容和方法能够及时、准确反映真实情况;实现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有机结合,以评查促提升;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机制建设,强化对案件审限的管理;依托信息技术,强化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流程节点的管理,明确各节点监控职责,切实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问题有提示、错误有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能力,强化对“提质增效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努力形成各部门共促质效提升的合力,政事务管理、司法改革、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都要围绕提质增效同向发力,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内蒙古高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各中院院长、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高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来源:自治区高院办公室、宣教处
责任编辑:蔚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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