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第十九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自治区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包头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共同走进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包头市律师协会、包头市工商联派员参加。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被评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截止目前为止,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7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以及6件外观设计专利。受理中国发明专利4件、美国专利1件、外观设计专利1件。其中,可溶性胶原蛋白和酶法明胶分别荣获中国好技术,胶原蛋白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鉴定。
两级法院的法官及参会人员深入企业科研一线实地调研,之后与企业研发中心的科研人员召开座谈会。包头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阐明本次会议的目的和主旨,企业参会人员介绍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情况及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并提出企业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两级法院的法官们依法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包头市律师协会、包头市工商联从工作实际出发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次座谈会对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提高了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增强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自治区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活动”,延伸审判职能,将走访企业常态化,已经先后到伊利集团、蒙牛集团、河套酒业集团,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宇航人集团、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蒙科立公司,蒙草抗旱公司等自治区科技名牌企业和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开展地区品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调研,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供对策建议,切实为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与保障。